金马奖旨在促进华语暨华人电影创作蓬勃发展,表现区域多元文化风貌,提升电影制作技术与艺术内涵,推动华语暨华人电影迈向国际。
影片完成时间:于举办前一年1月1日以后完成,且未以任何版本报名过本竞赛之影片。
影片规格:35mm拷贝或符合商业映演戏院放映标准之DCP(Digital Cinema Package)。
影片长度:
剧情片:片长超过六十分钟。
纪录片:片长不限。
动画长片:片长超过六十分钟。
剧情短片:片长六十分钟以内(含演职人员表)。
动画短片:片长六十分钟以内(含演职人员表)。
影片语言及工作人员比例:所有报名影片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之条件
片中二分之一以上对白须为华语(华人地区所使用之主要语言或方言,但不包括配音),影片若无对白则须符合第二项条件。
影片工作人员中,导演皆须为华人。其他主创工作人员半数以上须为华人。「主创工作人员」之范围以下列十四个奖项计算,每个项目仅计算一位,包括:男主角、女主角、男配角、女配角、原著剧本(或改编剧本)、摄影、视觉效果、美术设计、造型设计、动作设计、剪辑、原创电影音乐、原创电影歌曲以及音效。
最佳剧情片:得奖影片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拾万元。
最佳纪录片:得奖影片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贰拾万元。
最佳动画长片:得奖影片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贰拾万元。
最佳剧情短片:得奖影片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壹拾万元。
最佳动画短片:得奖影片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一拾万元。
最佳导演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壹拾万元。
最佳男主角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壹拾万元。
最佳女主角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壹拾万元。
最佳男配角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女配角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新导演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新演员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原著剧本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改编剧本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摄影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视觉效果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美术设计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造型设计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动作设计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原创电影音乐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原创电影歌曲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剪辑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最佳音效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伍万元。
年度台湾杰出电影工作者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及奖金新台币壹拾万元。
金马奖特别奖得奖者: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。
非正式竞赛,得奖者获颁金马奖奖座一座、证书一份。
系由观众自入围最佳剧情片的五部影片中票选选出,票选结果将于颁奖典礼前一天所举办之入围酒会上公布。
报名资格:
报名影片类型及片长不拘,剧情、纪录、实验、动画皆可报名,长片为60分钟以上,短片为60分钟以下。报名影片需于前一年1月之后完成方可报名,且于当年台北金马影展之放映需为台湾首映。
参展影片之放映规格需为下列其一: DCP、35mm。需以原音版本放映,并上有中英文字幕(中文需为繁体中文字幕)。
金马创投会议,为专注华语影视投资之媒合平台,提供创作者与投资发行方洽谈合作机会,竭力推动产业人员与国际接轨,至今堂堂迈入第10年,成果丰硕。
创投会议活动主要分成三大部分:「一对一媒合会议」、「培训工作坊」与「产业论坛」。本会议特有之One-on-One圆桌会议,让各入选制片方于独立空间完整呈现其创意及制作实力,与投资者畅所欲言,尤其广受好评。此外在会议之前举办培训工作坊,邀请经验丰厚的电影人诊断入选企划案,宝贵的意见让入选代表表现更出色,提升投资人筹资机率。
本会议提供亚洲额度最高之百万现金首奖,及其他相关产业提供的奖项,使优秀企划得以最高品质完成,并强化产业链互动联结。
参选资格
预计于影院发行之电影、纪录或动画长片
以华语创作、华人创作者,或拟于台湾拍摄之企划为主
已有指定的导演或制片人
任何制作阶段皆可参与(于金马创投会议活动前制作完成的企划,不予考虑)
每位导演仅限提出一个企划案
未参与其他影展创投会议之企划案将优先考虑